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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3/3)

反正一切来不及

反正没有了自己

我终究没有给你幸福的能力,越靠近,就越痛苦。他比我勇敢,并且没有羁绊。我你,但终不能和你在一起,仅此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许暮篇

许暮

“许先生,凌峰公司邀您下月举行画展,画册《离墨》明天下午三在世纪书城行签售。”“知了。”旁的dacy退了去,我闭上双手我的太

突然一双手轻柔的覆上我的太,缓缓的着。“来了”,我抓住她的手。“你怎么知是我?”“这还用猜。”阑依搂住我脖坐在我上,“又痛了?”我摇摇,“不碍事。”“好好保重,别总拼命工作,别忘了你患有严重的神经痛。”

我轻轻推开阑依,起来到桌前,看着一堆整齐的画稿,拿起最上面的一张,女孩的白长裙和男孩的洁白翅膀浸满鲜红,画中人依旧笑容甜。“这些归原主了。”我记得莫莫朋友离开前最后一句话。

我缓缓移步落地窗前,双手□□袋,默默看着窗外的一切。阑依不知何时走到我后,轻轻抱住我的腰。“觉得我坏吗?”后人却抱的更了些。我轻笑一声,轻蔑的说“可是我觉得我很坏,糟糕透。”

人的一生要结识多少人,一生又要多少人呢?边的位置就这么多,有人要来,就有人不得不离开,往往都是命运决定去留。如同人们常说一切都是天意,天命不可违,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相遇,离别,何尝能由我们决定?

也许每一个男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红的却是心上一颗朱砂痣。

玲如是说。男人,也许得到就会厌倦,又渴望若即若离。我能对我的女人持续多久,现在连我也不知

15岁那年一个明晃晃的午后,我要散步到场的时候正看到一个女生痛斥面前的男生,我上去抓住了她扬起的手臂。她惊讶的看着我,我说要打就打我,最终她还是没有下手。对视的一霎那,我惊奇这个女孩上为何有一能量,像男孩却比男孩还要烈。

后来我开始天天放学跟在她后,我才知她就是学校小有名气的“怪胎”,可是接近她的想法愈演愈烈。终于有一天拦住她说我们在一起吧,没想到一向讨厌男生的她一答应。我明白莫莫一路追随我的不易,我特别怕她因为我放弃梦想的第一步。所以当害怕的事情成真时我觉得必须要改变些什么,并不是不,而是要让莫莫成为真正的自己。

我换了学校,转了系,我开始承载莫莫的梦想。我害怕见到她,我开始整年的不回家,即便转校也自己在外面租了一个小屋。破旧弯曲的小胡同,似乎不可测,每天很多阿婆来回穿梭,提着菜蓝各家长里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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