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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2/3)

因为,他的所作所为是上面绝不可能接受的。把他放来帮李云天一个忙很正常,但要他活着,继续带着一个叫人心酸、叫华夏难堪的故事成为一个无形的人炸弹,这是绝不可能的!

都说“‘士为知已者死’纯属神虚构”,但洪钟会说:“给我一个不能去死的理由!说服不了我,我就会一如既往地去死!”

乌云更加重,雨渐渐大了起来,他抬望着这霾的天空,从脑海中挤了一句他最想说的话语:“飞翔吧!黑云!老看着你!”

一声枪响。

这让洪钟很开心,但他真正开心的是他终于可以死了。

洪钟,这个一生失败的男人,终于从百多人的尸端倒了下去,围在他后的李风暴小弟来不及反应,被他那矮小又硕的躯砸倒了一大片。

想到这些,洪钟那洪钟般的笑声更加响亮,在一片鲜血染红的尸之间,格外豪迈。

忽而,他想起自己很想死,笑了笑,:“原来,你们和我都一样!一样的迷茫,一样的失败!”

红尘世间一片迷茫,路、路漫长,何是我方向?

终于,他等到了,等到了一个名叫李云天的少年。

他很清楚,李云天一统古龙市之日就是他洪钟死之时。

余光中,远方一幢大楼的端,一个亮光忽闪而过——狙击——军用狙击!

火焰乍现,哀嚎绝寰。

这个少年很嚣张,嚣张到可以让洪钟回忆起从前的自己来;这个少年很乖张,乖张到能让洪钟找到一个一起藐视这社会公平的兄弟。

不知不觉打落下来,在这刚有光便被乌云吞噬的早晨。

就在李云天说可以带他们这五百死囚来的那一刻,洪钟便已然明白,除了他,任何人都不会死。

“轰!”

想着想着,洪钟忽然觉得很累。就像当年一个人颓然地坐在法官家中一般,看着满地的鲜血和残肢断臂。就想睡觉,就想把睛闭上,最好不要再睁开。只有这样,这世间的一切也就不用再过问了。

了了这,了了这生沉浮。

包括,他失败的这一生。

在雨的洗刷声中,空气里都透着一清馨,当然,更多的是血腥味。可偏偏就是这味让洪钟留恋,至少因为这样,他才能还把自己看成是一个活

他竟然在闭上睛的最后一瞬间拉下了早早就被他绑在上的炸药。或许,

脚下,死去的李风暴小弟尸堆成了一个小山包;周围,密密麻麻的李风暴小弟还在往上冲。

他都不记得这是看哪电影学到的歌词了,好像唱错了,又好像唱对了,但总的来说,他记不得了。

想愚谁就愚谁。整个地下室里除了冢爷和暧昧以外,人人都怕他。“暴君”一词,从此被他在了脑门上。可又有谁知,其实,他真正想要的仅仅只是一了百了罢了!

洪钟笑了,笑得很可。对于一个胖来说,“可”两个字真的很好,毕竟,他们从来不能拥有“帅气”和被女孩奉为神明的“男人味”两个词语。可一词,已然是对他们最大的赞

可他还是笑了。毕竟,他这一次的死亡是他能想象到的死亡里最好的一了。比起先前那绝望的死去,这次还能为一个朋友而死,简直就像坐过山车飞到云霄之巅一般——畅快大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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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边暧昧已经将毒蛇打了个稀烂,正在李风暴小弟中享受着砍瓜切菜的乐趣;这边冢爷笑眯眯地看着在他周围的李风暴小弟,看上去很慈祥,就像当年洪钟第一次遇到冢爷时,因为肚饿,冢爷给的他一盘的情形;还有那一,李云天这个桀骜的少年还在与李风暴对视,虽沉,却让洪钟看到了火红一般的太

他有时真的很佩服这些小弟,到底是什么让他们这么不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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