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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1/3)

懿患澳兀?br/>

有的时候翰司会很忙,十天半个月不回别墅一次,我从不过问。

他怕我一个人应付不了别墅的事力,叫了三十几个手下让我选一个别墅的管家,我抬手就指到了那个姓行的男子,留下了他。

以为就可以这么一年两年三年,无忧无虑的过下去,也许有一天翰司不在像现在这样宠着我,他会离去,那也没有关系,重生一次的人,总是再也没有什么可以伤害得了的。

无聊的日子里,爱上研究化妆品,久而久之,自己竟然也研究上一套,随手拈了一朵白茶花容进了那个瓶子里,就命名叫它白茶花了,却从来没有想过,以后的某段日子里,这个小瓶子竟然是我报仇用的最好工具。

本来以为要忘记程锦这个名字里,可偏偏有些人故意不让你忘掉,我不知道翰司为什么一定要命着程锦的资料拿来给我看。

翰司残忍地用指,指出他有多么的幸福,他和他的妻子,还有他们的儿子……,他们在照片里是那么的温馨,照片外我的却是那么的惨不忍睹,连模样都要换过一次才可以存在于世,这……凭什么?

为什么当年的那段情变,所有的苦果都要我一个人来尝,我明明才是那里最无辜的,可却成为其中最悲惨的。

近半年的时间里,翰司几乎在有意无意间,把我都已经要忘掉的痛,又一次的指了出来,甚至还教会我如何去仇恨?

———如果不想以后再被伤害,那一定要……变得更强!

这是翰司离开别墅教给我说的话,把我脑海里想要逃避的记忆再一次的掀起,那么,痛不欲生。

是的,不是我想要忘掉的东西,就可以躲得过的,不是我想要不去索取的东西,就可以……还回来的。

抹掉泪水,我在翰司的按排下*了一所学校,学习经商管理,把一颗心思全都放在了书本上,我发誓我夺回我失去的一切,我要……,我要让程锦倾家荡产。

他不是可以为了权势放弃我这个青梅竹马,去迎娶豪门小姐吗?那我……我更可以为了我自己的重生,用报复仇恨做一次祭奠。

读书的空余时光,就是我和翰司在一起的耳鬓厮磨,发乎情止于礼的爱情,在这世间里,少间得可怜,可我却偏偏遇到了。

我不知道翰司在别人面前是一种什么形象,可他在我的面前,就是一个君子,一个绅士。

他的笑容清爽淡雅,他的眼神深遂安宁,他的举止彬彬有礼,他带着我去英国看马术表演,去夏威夷海澡,去挪威滑雪……,他对我的宠爱,让我的心慢慢的柔软,慢慢的沉溺,我想……我是爱上他了。

爱真是可悲的东西,当你完全被它感化,想要好好的用心时,它却大大的作弄于你,让你知道……什么才是残忍。

当翰司吐出的鲜血染红我白色的裙子时,我都惊呆在那里了。

眼看着他被推进急救室,我都不知道我是怎么站立,怎么思考,又怎么才能习惯痛的。

乱红——我第一次知道有这种病毒的时候,翰司的命已经不久矣了。

他是第一个在这种病毒下,能坚持活这么久的人。

躺在病床里的他,很瘦,我以前怎么就没有观察出来,他越来越瘦了呢?为什么就从来没有注意到他的脸色越来越苍白了呢,我……我真是傻得可以。

也是那一天里,我才知道他为什么没有碰我,我才知道那种可恶的病毒,是以什么做为传染途径的。

“我本来不想教你如何去仇恨的,可我……我无力教会你如何再去爱,我想,一个人只要有思想,不管是仇恨还是报复,只要他还以为一种目标而去努力,那……总比浑浑噩噩的活着好!”

原来是这样,他让我看到那些东西,挑起我的仇恨,只是想让我别在像一个游魂一样的生活,那时的我,我……我哪里懂得他的苦心呢!

“如果我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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