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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1/3)

道你自己已经是大龄剩女了么!你还敢带着个拖油瓶?!”

可是我知道,我不能去骂阮云瓷傻。虽然我一直就觉着这姑娘挺傻的。不光傻,还死心眼。因为,我们都傻过。

其实,我知道云瓷为什么回来。

就像当初,她问我为什么一定要一次又一次的去昭市。即使不联系司绍,不联系周明亮,不联系任何人,即使自己抱着画板漫无目的的满城临摹古迹,也要一次又一次的独自跑去昭市,又独自回来。

我说,因为这座城里有一个人,我每次一想到自己离他如此之近,就算不见面,内心也觉得无比安宁,平静。

对我来说,昭市有一个人。对云瓷来说,这里,也有一个人。

人这辈子,有一个人,与他有关的事情你都会无怨无悔的傻着去做,其实是很幸福的。

因为有些人已经不会傻了,不敢傻了。

心老了,乏了,累了,死了。比傻了更可悲。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晚上出去吃饭,提前发文。这章字数少,多更一章。不霸王的读者最有爱了。

对了,关于阮云瓷姑娘,和她的小女儿夏暮歌。这是另一个故事了。

《蓦然回首》是怎么来的呢……是我看了一个闺蜜的文——《歌尽何处》之后决定写的姐妹文。闺蜜的文暂时还没有公诸于众,只在小范围内传阅。那是关于阮云瓷和夏暮歌的故事。许棠歆是《歌尽何处》里面的一个配角。我很喜欢这个姑娘。于是拿来写文。

至于《歌尽何处》有没有完结能见天日的一天……我还真说不好。但愿有啊。

、第3章



我的初恋来的很晚。在四年前。那时我刚刚上大三。

其实,那只是名义上的初恋了。

人如果已经错过了那个懵懂的不顾一切的年纪,错过了那个单纯在学校里牵着手上自习的年纪,也就错过了那个真正青涩的初恋的年纪。

跟我身边的姑娘们,除了温长空这样的怪胎比,我已经算是黄昏恋了。

可是我从来不觉得后悔或者可惜。我这个人,朋友平时会用风骚这样的形容词来对付我,但认真起来的时候,大多数人都跟我说,许棠歆,你是个冷静而且理智的人。

好吧,姑且算她们说的是对的。我是当真觉得,人没有在太年轻的时候碰感情是一件好事。因为那个时候,按照我的理解,自己都不能对自己负责,就是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要干什么,想干什么,存在有什么价值,三观不成熟,哪有力气和精力去喜欢别人呢?喜欢了也喜欢不出个好来,最后结局肯定不怎么欢喜。

这和早不早恋没有关系。这和早不早熟有关系。

一个人得足够成熟了,才有资格去喜欢别人。这样才不会在爱上别人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

我和温长空,高中时候天天混在一起,看小说看动漫上自习做卷子,日子过得特别快乐。真的,我们在一所燕市最好天才最多最变态的高中,可是却度过了最愉快最简单的三年。

至今,我们是为数不多的,如果可以,愿意让时光倒流,回去重新来过这三年的人中的一份子。

后来,几个好友大学去了外地,我与温长空留守燕市,继续过着开开心心,没心没肺没烦恼的单身女人的生活。

很多人不理解单身女人有什么可开心的。不理解的人恐怕一辈子也不会理解。

一个人,你知道自己是谁,知道自己能干什么,知道自己想干什么,有生活,有学业,有娱乐,有朋友,有亲人。这已经是多么富足的一个人了,那他有什么可不开心的呢?

这要是还不开心,那也太他妈矫情了!

人啊,要多少是多?要什么自行车?!知足常乐吧。

所以,真的,没遇上司绍以前,我就过得可开心了。

我的日子无比简单,上课,吃饭,看小说,看帅哥,讲笑话。我不漂亮,可是朋友很多。不是学生干部,可是一开口总会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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