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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3/3)

只好忍耐着,在平坦的泥路上走了起来。

这双脚,依旧是每走一步,都提得老,与都市平整的合得难以协调。

让成都人一看,就明白这死女,是山路走习惯了的山里人。

山里人是没法穿拖鞋走路的,而大都市的人,穿上拖鞋走起路来仍然挥脚自如。

脚后跟还在路上得吱吱响,也不会掉鞋。

山里人就不一样,山里人往往都钟情于胶鞋和脚帮。

脚帮的功能是防止路陡,脚站不稳,就得用的一专用鞋。

也有穿爪鞋的,我就是穿惯了脚帮的那类山里人。

养成了一定要将脚提一尺,才肯前的习惯。

的气息,在成都的夜晚难寻踪影,只有阵阵寒气从锦江河上飘来。

我一个人独步,在新南门桥上来回走动,直到冷得有些受不了。

才不自觉地从背包里,搜车上男孩送的这包东西。

打开一看,原来是一大封洒琪玛,我喜着,在兴奋中急着吃了起来,一小封一小封地分来吃。

……

天边渐显亮,我收起背包,沿着红星路的街沿往城中心走。

这一走,就好像没有了尽,不知经过了多少个十字路,也不知啥时候天完全亮了开来。

路上骑自行车的人,多得就像要下大雨前那地上忙着搬家的蚂蚁一般,匆匆忙忙地来来往往。

街边还有不少的老和老太婆们搬、椅,开始专心地喝起了一天的早茶。

有的人还在街边打哈欠,那情景真正是一望无涯。

哈欠一,准能发现一白沫起飞,后又准确地飞到不远路下内。

没有经过长年累月的练习,是不可能有如此湛的吐技。

、小女城14

说我是逃生,还不如说是在游览都市风光。

因为,我此时还兴致满怀,对如此大的城市,简直是百看不厌。

我还不知,生存的危机正向我一步步近。

从早晨走到下午,不知走了些什么地方。

前,已是一条铁路挡住了去路,说明已到了郊外,到是菜园。

有稀少的几名菜农正忙着担粪,我对担粪还是比较熟悉。

此时才开始饿了起来,而且还想找喝。

四望,不见一条清亮能饮的河井,却有不少的粪坑散发异样的臭味。

而且,比小说里的人粪猪粪羊粪粪混合窨制的粪味,要臭几十倍。

再看,还可发现这些大粪汤表面,飘浮着一些油珠儿。

这充分证明,城里人的生活日日有光。

那能像小说里,非得要到过年,才得上几油滋滋的猪

平时能一年不饿红薯,就算天公作了。

小说里的父亲,还曾为了一个地瓜,被人家打得满地找牙。

回到家,还苦恼着脸说:“要是带回来了才好!”

……

越想饭菜就越饿,越饿就越想找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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