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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时候,我写了首诗《爱人》:对面有位女孩在向我招手,我便疑心。她将是我地爱人,走近了才发现。她是在向我旁边的男人微笑。镜子无法看见自己地脸,钟表也无法看见时间,也许我们前世共同组成了同一个人,现在我才无法将你找到。
桃子自我出事后,把他的上帝之手也给解散了,我是前车之鉴,他不想像我一样。到头来钱没赚到,还差点蹲大牢,他这人还不错,我现在就是靠他借我的5000块钱苟延残喘,偶尔他也会拉我出去下下馆子。
我在屋里没事的时候就会瞎想,想自己怎么就不知道见好就收呢,要不然,现在也差不多是个百万富翁了。有车有房,再找个漂亮的女孩结了婚,在这个不算发达的城市,也算得上是个成功人士。这一切都不是梦想,都应该是很真实的啊。而现在你看,还有谁理会我呢。连去超市地时候,那个结账的中年妇女都拿厌恶的目光瞪我。
我又在想,陈莎莎真的是没有爱过我么?她那天酒后为我流泪也是假的么?桃子关于爱情的那番言论真的是正确的么,他那天说,一个女人不会纯粹地爱一个男人,她只是爱他的容貌,金钱,权利和才气,照他这么说,容貌应该是最保险的了。起码在年轻的这段时间里。只要你时刻注意别被人泼硫酸,你就会享受到爱的滋润。而其他的都有可能瞬间丢失。就好像身穿漂亮衣服地人突然被扒光,只剩下一副空壳的身体,要是容貌还过关,还是有人爱你,但要是连这个也是对不起观众,那就真是对不起了,在这个世界你就只能是孤家寡人了。人们常说的一见钟情,还不就是看中了对方的容貌。这样说来,越是先天的,外在的于爱情越是重要啊。
但是谭芳却给了我希望,她来找我,她说,我爱你,我自始自终一直爱你,不会因为其他一些什么原因,我爱的只是你这个人,只要你还是你,我的爱就不会改变。
听了她的话我很感动,于是我们就住在了一起。她替我收拾房间,洗衣服,做饭,有时候还用自己的钱给我交房租电费,我想,也不能整天这么无所事事了,得找份工作,我对生活开始有了一点信心。跑了一趟人才市场,还是无功而返,都是些挂羊头卖狗肉地,比如有个某阶梯学校,还有某保险公司,跟传销地差不多,还好我对这些比较了解,没有被骗。再不然就是专业性比较强的,比如富士康都招一些技术工,还有其他公司都是招平面设计,文秘,营销,动画师之类地。但我的专业是数学,却很少有见在招数学专业的公司。
有一天晚上我又做了个梦,那个亚马逊老头又出现了,他装模作样又念了句诗,这次我没听清他在说什么,只是感觉抑扬顿挫,带着押韵。接着他棍子朝天一指,鲁迅先生就跳了出来,虽然我没有见过鲁迅,而且他和我们在书本上看到的相貌还是有些出入,但我在梦中就认定了他是鲁迅先生。他说了好大一堆话。醒来我却一句也记不起,突然间我感到醍醐灌顶,明白了,我终于明白了。一定是先生觉得我文学资质不错,特意点化于我。想到此,我不禁喜出望外。
我每天屁股坐在床上,手趴在一张破桌子上开始闭门造车,构思写一部小说《就这样把美女征服》,谭芳见了很高兴,也不觉的我不去找工作是在拖累她。
如果不是发生一件事,我想我会和谭芳一直生活下去,到了某一天应该还会结婚,在这样的世界,能找到一个真正爱自己的女人是多么的不容易啊。我每天过得很充实,理想虽遥不可及,但是每天都会更进一步,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成功,成为人人敬仰的大文豪。
那是一个晚上,我白天写了好多字,殚精竭虑,困意袭人,8点多吃了晚饭就躺下了,也不知道睡了多长时间,我被尿憋的醒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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