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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是回老家?还是坚守阵地等待偷油婆回心转意?或者还是留在金都彻底改变我自己?我选择了留在金都,但是我要改变我自己。最主要原因是这房子还没有住完,我心痛那半年的房租,那可是我用汗水和忍受换来的。我把平时都舍不得花的钱都拿了出来,到三里屯服装街溜了整整一天。首先花了160元给自己买了一双棕色的小皮靴,然后再买了一条织锦缎的黑色小喇叭裤,80元,一条玫瑰红的长丝巾,50元,然后再买了一件加厚带毛的长棉外套,280元,去理发店把头发前面染了一小绺黄色,几个月的酒吧生活让烟把我的脸都熏得蜡黄。又花了80元去做了一次“自然美”的美容,最后破例给自己买了一支“兰蔻”的唇膏,所有的东西都齐了以后,我换了一酒吧,我当起了坐台小姐。
我学过文学,又略懂一点音乐,我自以为比有些女人更能招引男人,我陪酒不陪夜,我要对我自己好一点。但后来发现男人对不陪夜的小姐根本不感兴趣,于是我铤而走险。第一个上钩的男人,是一个在国外会计事务所工作的会计。脸白白的,戴一幅金丝边眼镜,头微微有些秃,右手中指上戴着一枚特大的翡翠玉戒,大约三十岁左右,他让我叫他白哥,他没问我叫什么。上床以后,我闭上眼睛努力地像书里写的那样去做,想着满天的钞票会像蝴蝶一样在我身边翩翩起舞,但我最后还是露馅了。白哥发现我是如此的笨拙,居然都不敢摸他的鸡鸡。再看我又不是处女,就问我是不是背着丈夫出来玩来了,我当然骗他不是,我告诉他我有点不舒服。那天,我真想钻个地洞躲起来。心想,怎么别的女人一出手就像个工程师级别的,至少也算得上是个技术员之类的。我怎么一干就像个二级车工一样,出一废品还不小心让头儿给逮住了。我埋怨自己太笨,我想,我怎么会那么笨呢!白哥还行,那天他给了我五百元。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一天赚了这么多的钱。由于在bar里工作过,从红葡萄酒到bsp;我也越来越恬不知耻了,我慢慢体会到了什么叫“疯狂”,什么又叫“high”了。我要给偷油婆看也给我自己看,我到底可不可以在金都活着,甚至再做一次作家的梦。以后的半年内,我只见到了偷油婆两次。一次是他在一个酒吧里唱歌,我还记得是那支周华健的《花心》。我听了心里直发酸,直想哭。旁边搂着我的男人却在色眯眯地盯着我,不断地给我喂薯条,嘴里喷着蒜臭和酒气。我远远地坐在吧台看着我亲爱的偷油婆,他明显地瘦了,他也看见了我,但没过来。下面一个胖女老外一个劲地在给他鼓掌,那女人的屁股就像一匹马,鼻子长得像一老鹰。上半场完了的时候,偷油婆走到胖女人身边,顺势把头靠在了女胖子宽宽的大奶奶前,我猛一闭眼,泪水已在眼里打转,我没法看下去。那天我只挣了20元小费便匆匆一个人回家了。还有一次就是在我楼下那个超市,我正在买卫生纸的时候,突然一个熟悉的男中音传进我的耳朵,我顺声望去,只见偷油婆正搂着另一个女老外的腰,指着一排金枪鱼罐头柔情蜜意地在和她说话。这女老外长得还差不多是个人样,栗黄色的长发垂落在肩上,比偷油婆还高出一个头,棕色夹克外套上别了一朵胸花,一看就是那种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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