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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2/3)

作秘书之类工作的office小。那次,偷油婆没看见我。我也没叫他,我是一个死心,那时我就想和他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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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变本加厉地像个猎人寻找我的猎,就如同别人找我一样。有了一钱以后,我也搬家了,我也不再坐台了,我也成了酒吧消费的客人。心情好的时候,如果遇到让我舒服的人,我就会带他们去我那儿坐坐,或者去他们家坐坐,然后再那事,但再也不会因为钱而去了。相反,我和他们建立起各各样的关系,名片册里有了一大堆七八糟的名片。我让他们给我钱,比当挣更多的钱,更面地挣钱。我们彼此心照不宣,没有会因为这件事而提到谈恋甚至结婚一说,那事就像穿衣换衣脱衣一样简单明了。我还给我自己取一个好听的名字:小英。仗着小时候练过的童功,从《红楼梦》金陵十二钗到当今最新人类小说家棉棉的《糖》,从《离》到王小波的《黄金时代》,我在客人或者由客人变成朋友的面前侃侃而谈,俨然一付大家闺秀的模样,而我的手却一个劲地伸向了坐在我旁边的、当代金都最有名的音乐制作人王东风的中。我突然觉得原来生活也可以这样过,如果你觉得是舒服的话。有人也开始叫我女作家了。因为在王东风的帮助下,我的一本诗集《一个穿粉红连衣裙的365日无通事故的卡车女司机》快要由四合院版社版了。我换了一个又一个男人,和着文字、泪和自恋包围的情和,我从他们上骗来了一又一的现在京城最行的缎面旗袍和一枚又一枚的大白金钻戒。我自以为是前言不搭后语的胡言语居然被大家当作了救命稻草,那些男人们都为我了,他们居然树我为当今最先锋的青年女艺术作家。我也了,乐了。大家不但不说我是只,反而对我关有加。但有时夜人静的时候,我心里也在发虚,因为我知,我分明就是在的勾当,我比翠更明,我是一只会演戏的小母,不过,我担心有一天真正的黄鼠狼来了,不仅会把我的给扒了,并且连骨带都会把我给吃了,但那黄鼠狼是谁,我不知,反正不是“110”。

东风私下告诉过我,自从伟哥问世以后,他吃了快5万块钱了,但萎的病却一刻也未见好转。好多想成歌星的女人们从四面八方涌向了他的床前,摆尽了各各样的姿式,他依然如故。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发现当着众人的面,女人在他摸来摸去那东西竟然会直直地立起来了,他要享受这片刻雄起的快乐。是东风主动来找我的,东风只知我叫小英。而我搭理东风是有私心的。一来东风现在是金都最来劲的文化名人,文化名人的女人比倒汽车的大款的女人更光彩,二来我想通过东风了解到偷油婆的情况,因为没有一天我心里不想到他,可东风说他不认识一个叫偷油婆的人。我描述了一番偷油婆的样,并且还调了他的那个男中音和他曾经在什么什么酒吧里唱过歌之类的事,东风问我是不是小林觉二?我说不清楚。东风又问是不是他额上有一颗红痣,我说对,偷油婆额上是有这么一颗红痣。东风说那个人叫小林觉二,不叫偷油婆。还问我怎么会认识他,我说以前在酒吧听歌的时候,他是我喜的歌手之一。东风说我找的这个人的父亲是个日本人,他母亲是中国人,一年前刚从香港回来,现在还在研究中西音乐方面的,最近他的个人专辑快要来了,东风他的制作人。东风还说我那么喜他,哪天带我去见见他。我听了以后,心里直发怵,如果真是偷油婆,他的爸爸什么时候变成了日本人,他什么时候又去过香港。不过,我也暗想或许小林觉二是另外一个人?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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