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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中去。
总而言之,
上了一个光
男生,当然他就是匪兵甲。我们那时演话剧,剧情是“
伯伯打游击”。我演匪兵乙。匪兵总共两人,乙
上甲理所当然。
为了这个隔
班的男生,神魂颠倒接近一年半的光景,也没想办法告诉他。可是当时我很
持,认定将来非他不嫁。这么单恋单恋的,就开始求婚了。
小小年纪,求得很聪明。如果直接向匪兵甲去求,那必定不成,说不定被他
卖尚得记个大过加留校察看什么的。所以
本不向当事人去求。
我向神去求。
祷告呀——
烈的向我们在天上的父去哀求,求说:“请你怜悯,将来把我嫁给匪兵甲。”
这段故事回想起来自然是一场笑剧,可是当日情怀并不如此,
情的滋味即使是单恋吧,其中还是有着它的痴迷和苦痛。小孩
纯情,不理什么柴米油盐的,也不能说那是不真实。
(bsp;等到我长到16岁时,那个匪兵甲早已被忘光了,我家的信箱里突然被我拿到一封淡蓝
信封信纸的情书。没贴邮票,丢
来的。
从那时候开始,每星期一封,很准时的,总会有一封给我的信。过了好几个月,我在巷
里看见了那个写信的人——一个住在附近的大学生。没有跟他
谈,只是看了他一
,转
轻轻关上大门。
那个学生,寒暑假回到香港侨居地时,就会寄来香港的风景明信片,说:“有一天,等我毕业了,我要娶你,带你来坐渡
,看香港的夜景。”
我的父母从来不知
有这么一个人存在过,信件我自己收起来,也不说什么,也不回信。
偶尔我在黄昏时
门,他恰好就站在电线杆下,双手
在
袋里,相当沉着也相当温柔平和的
神朝我望着。我直直的走过他,总是走
好几步了,才一回
,看他一
。
这半生了,回想起来,那个人的
神总使我有着某
动,我一
也不讨厌他。
两年之后,他毕业了,回港之前的那封信写得周详,香港父亲公司地址、家中地址、电话号码,全都写得清清楚楚。最后他写着:“我不敢贸然登府拜访,生怕你因此见责于父母,可是耐心等着你长大。现在我人已将不在台湾,通信应该是被允许的。我知你家教甚严,此事还是不该瞒着父母,请别忘了,我要娶你。如果你过两三年之后同意,我一定等待……。”
那时,我正经过生命中的黯淡期,休学在家好几年,对什么都不起劲,恋
、结婚这
事情不能
燃我生命的火
,对于这一个痴情的人,相连的没有太多反应。
后来,那
蓝信封由英国寄来,我始终没有回过一封信,而那
期待的心情,还是存在的,只是不很鲜明。如果说,今年有人求过婚,那位温柔的人该算一个。
等到我
文化学院去
学生的时候,

落得象一朵
般的在亲戚间被发现了。那时候很
行
媒,真叫“一家女,百家求”。我们家的门槛都要被踏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