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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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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焕死后,国事日非,边事日坏。明廷再也找不一个象袁崇焕一样的将才,更重要的是,这使得将士对腐败的朝廷寒心,开始有整个队投降后金的事情发生。他死后的第二年,投降的明朝士兵给满兵带去了红夷大炮,从此明军失去了武装备上的优势。各路勤王兵军心大,山西和陕西的两路援军竟沦为寇,加速了明廷的覆亡。此后,不可一世的崇祯帝再也没有过上一天舒心的平稳日,十四年后终于吊死煤山。因此,历史学家以“自毁长城”来评价崇祯帝的这一行为。《明史》云:“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对于明朝而言,杀袁崇焕无异于自斩手足,自毁长城,此后再难以谋求足以克敌制胜的帅才,辽事更为艰难,正如时人所说:“封疆之事,自此不可问矣。”

47岁的袁崇焕被执行死刑后,朝廷搜查其家,“崇焕无,家亦无余赀”,其70多岁的老母、弟弟、妻、4岁的女儿放到2000里之外的福建。

袁崇焕案六(3)

,形成先例,清兵若是再来,您的尚书位也要当心啊。”梁廷栋果真害怕,不敢独断,于是和温仁商议设法减轻刑,改为袁崇焕凌迟,家属充军。

当天,由刑侍郎涂国鼎任监斩官,将袁崇焕押往西市执行磔刑。他的罪名是“通虏谋叛”、“擅主和议”、“专戮大帅”,京城百姓对袁崇焕这个私通夷狄、引敌京的最军事指挥官恨得咬牙切齿,饮血而后快。刑场上人山人海,呼声震天,百姓齐声咒骂袁崇焕“贼”、“叛徒”。刽手刚割下鲜血淋漓的就被蜂拥而上的群众抢去,或者以一文钱一块的价格买去,到手后就嘴里大嚼特嚼,咽肚里。刽手剖开袁崇焕的膛,取胃,发疯的群众互相撕扯,抢得一段就生吞下去。时人张岱在他的著作中描绘袁崇焕被杀的情形:“刽手割一块,百姓付钱,取之生。顷间已沽清。再开膛五脏,截寸而沽。百姓买得,和烧酒生吞,血齿颊。”计六奇在《明季北略》中则写到:袁崇焕骨已尽,“心肺之间,叫声不绝,半日而止。”真是惨不忍睹。

忠魂依旧守辽东。

袁崇焕的被削得一二净,也被百姓吞殆尽,只剩下骸骨弃在地上,也被人用砖砸碎。他的颅被挂在城的旗杆上,准备像熊廷弼的脑袋一样传首九边。他的一个姓佘的下冒着诛灭九族的危险晚上取下其颅,埋葬于广渠门内。这位姓佘的义士此后辞官守墓,并嘱咐孙世代为袁督师守墓,不许读书官。370多年来,袁崇焕墓屡毁屡建,佘家后代一直守墓。现在的守墓人是佘义士的第17代孙、60多岁的老人佘幼芝女士。她接受媒采访时说:“守墓不为别的,只为‘忠义’两字。”

而更令人唏嘘的是,袁崇焕的冤案也直到150余年后方得以大白天下。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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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三年(1630年)八月十六日,崇祯帝在平台召见大臣,宣布对袁崇焕的置意见:“以袁崇焕托付不效,谋叛欺君,结蠹国。斩帅以践虏约,市米以资盗粮,既用东酋,犯,复散援师,明拟长驱。及戎在郊,顿兵观望,暗藏夷使,城,致庙社震惊,生灵涂炭,神人共忿,重辟何辞。其家属本当依律正法,姑赦不论,妻二千里,安置福建,财产尽没官。”

一生事业总成空,

袁崇焕睁睁地看着自己倾注全心血保卫的百姓在解恨地啖自己的泪横的惨痛可以忍受,心中的惨痛却让他难以忍受。相传袁崇焕在临刑前还占了一首诗:

死后不愁无勇将,

半世功名在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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