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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杨乃武就于道光十六年(1836年)出生于余杭县城一个乡绅之家。杨乃武的父亲是杨朴堂,过世较早。杨家原在余杭镇居住,因清军与太平天国军的战斗毁了房屋,寄居在余杭城内澄清巷一姚姓人家的房子里。
杨乃武,字书勋,又字子钊,曾有一兄长,名乃文,三岁时夭折,所以人们称杨乃武为“杨二先生”。杨乃武还有一个姐姐,叫杨淑英,已出嫁给叶梦堂,不幸丈夫因病早故,家内无人,因自小与杨乃武姐弟感情深厚,就常到杨乃武家居住。杨乃武先后结过三次婚,先为吴氏,早故;次为詹姓女儿,称大杨詹氏,于同治十一年九月初八日死于难产;后又娶大杨詹氏的胞妹,称小杨詹氏,于同年十一月初三日过门。杨乃武有一子一女,子名杨卿伯,女名杨浚。杨乃武是秀才,平常以授徒为业。
本案的另一个主人公小白菜,原名毕秀姑,乳名阿生,咸丰六年(1856年)出生于余杭县仓前镇毕家堂村,其父毕承祥早逝。毕秀姑8岁时,母亲毕王氏嫁给在县衙当粮差的喻敬天为妻,人称“喻王氏”。“小白菜”这一称呼不见于当时的史籍资料,时人的笔记、《申报》的报道中也未采用此称。据考,这一称呼当是案情大白之后,文艺家在文艺作品中的创造,不少作品都以毕秀姑喜欢穿绿色小褂,系白色围裙,人又清秀灵动,就称之为“小白菜”,又因其嫁给做豆腐的葛品连,又称“豆腐西施”。本文为体现该案原貌,按史料所载称“葛毕氏”或“毕秀姑”。
毕秀姑的丈夫葛品连,乳名葛小大,仓前镇葛家村人。父亲葛奉来,早年病亡,母亲姓喻,与毕秀姑的继父喻敬天是远家族弟。因遇太平军战乱,年幼的葛品连被太平军掳走,葛喻氏无依无靠,由胞兄主婚,于同治二年(1863年)改嫁给余杭县务农的沈体仁为妻,人称“沈喻氏”。次年,葛品连逃回,继父沈体仁把他推荐到县城一家豆腐店里帮工。
喻敬天与沈体仁两家比邻而居,到毕秀姑11岁时,葛品连母亲沈喻氏与毕秀姑母亲喻王氏商量,打算聘毕秀姑给葛品连为妻。因两人的父亲都是继父,对他们的终身大事不管不问,就由两人母亲做主,毕母见葛品连为人老实,就表示同意,只等两人年纪稍长后完婚。
同治十年(1871年),毕秀姑16岁,出落得水灵清秀,肌肤白净。这一点在官方奏折和《申报》报道中都予以认同。《申报》甚至说毕秀姑“美而艳”、“受诸极刑,而色终未衰”,沈喻氏在供词中也屡次说其“生的美”,可见毕秀姑相貌确实漂亮。在当时,女子及笄即15岁时就可以行婚。喻敬天原先不管不问,现在却想趁机多要些彩礼,又说结婚必须要有新房。葛品连无钱满足这些要求,一时无计可施。幸而葛品连有个义母冯许氏,家资殷实,就前去说合,愿意拿出140元洋钱为义子操办婚事,80元作为彩礼送给岳父喻敬天,余下的60元用于置办结婚酒宴。喻敬天喜不自禁,当即表示同意,并表示可以让葛品连夫妇先住在自己家,待满月后再另行租房。于是,两家请住在附近的秀才杨乃武给择定了结婚日期,定于同治十一年(1872年)三月初四日举办仪式。
较葛品连结婚早上三四个月,即同治十年(1871年)十一月,杨乃武在澄清巷口新建了三间两层楼房,并请葛品连的继父沈体仁监工。葛品连与毕秀姑结婚后,沈体仁得知杨乃武的房子除了自家居住外,还有一间余屋,就与妻子沈喻氏一起同杨乃武商量,以每月八百文的价格租一间给儿子儿媳居住,并于四月二十四日搬入。此后,杨乃武与葛品连夫妇同住一个楼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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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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