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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力道很大,竟倏地拦腰抱起我,闯进卧室。
我们一起摔在弹簧床上,冰凉平展的牛皮席被迅速压出无数道细褶。他柔软的嘴唇探索着我的肌肤,而我弓起身,抚摸他汗津津的胸膛。昏暗与喘息中,我看到他眼底仿佛烧起一束火苗,十分明亮。
他嘴里零碎地低语:“欢欢,喜欢你……”忽然抓住我的手,厉兵秣马,长驱直入。
我们肆意地翻滚、撕扯,用手臂捆束彼此,我们的汗水混杂在一起,魂魄也在同个时刻融合了,只留下亲昵的胶着与战栗。
我和楚襄共度良辰。
其实我们都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少年,一时间,却仍陷在情欲里不可自拔。楚襄仰面望着天花板,自言自语,不知在呢喃什么。过了很久,翻个身,抱住我睡着了。
醒时窗帘外已投进几缕曙色,浅浅地照在床上。
我团着空调被,迷迷糊糊瞥见床头钟,早晨五点半,下意识拧头,发现楚襄像只青蛙趴在旁边,关键部位搭了被子的一个角,背脊光光的,居然不觉得冷,还在美美地呼呼大睡。
我登时醒透了,有点尴尬,连忙把空调被扔给他。
轻手轻脚穿好衣服起床,溜出卧室。
客厅静悄悄的,昨天用过的伞还横在茶几上,积了一摊水,高跟凉鞋则翻倒在玄关里。
我不吭声,爬进沙发——觉得陈小安的言情小说只怕都没这么不靠谱,“大河之舞”演来演去,竟演到床上去了。
这时才觉得有些懊悔,觉得跟楚襄发生关系,会不会太快了;但心里宛如流淌着一条稠稠的蜜河,明显又有点甜美和欢喜。
我不禁脸红了。
赶紧驱散脑子里的念头,去浴室冲了个澡,用楚襄的牙刷刷牙。
那个瞌睡鬼一直没被惊醒,还在睡大觉,我患得患失,在他的房子里游荡。
卧室的隔壁是书房,宽大的写字台煞有介事堆满了设计图鉴,藤制躺椅摆在飘窗前面,底下胡乱丢了几只旺仔牛奶的空罐子。看得出他独个儿住这二居室的房子,小日子过得挺惬意么。
书房侧墙钉满相框,七七八八,基本是他的生活照。从五六岁开始,抱足球的,溜滑板的,穿潜水服的,绑蹦极绳子的……好几张一看就知道在外国,这家伙经历挺丰富!
上回伊丽莎白送的两张照片挂在醒目的位置。旁边则有一幅水彩画。
画上是一大片色彩鲜艳的麦田,一只大耳朵眯眼睛的狐狸,抬头望着黄头发的小男孩。“一旦你驯养了我,事情就变得很美妙了!金黄色的麦子,会让我想起你。我会喜爱风儿吹拂麦浪的声音……《小王子》1999年6月。”
我默默欣赏着。
只听卧室门“咔哒”一响,这人终于睡醒出来了。
“嗨,欢欢——”
他活蹦乱跳,喜洋洋奔来,结实搂住我,没刷牙没洗脸,臭臭的就要凑过来。
我赶紧一巴掌拦住他。
“你在看什么。”他东张西望,眼神落到水彩画上,马上献宝,“这是很久以前画的,是不是很可爱?这只狐狸我可喜欢了,你要的话送给你啊。”
“……”我哭笑不得,硬邦邦伸手推开他,“快去洗澡!”
这人“呱嗒呱嗒”趿拖鞋,乐颠颠钻进浴室去了,一阵水声。不知为什么,我刚才那种患得患失的情绪登时没了影,望着浴室的门不由自主暗暗发笑。
很快他哼着歌,神采奕奕地出来,小卷发被打理过,下巴的胡茬也刮掉了。
“帅吗?”超级自恋地问。
如果在平常,我早就翻白眼,今天却不知怎么,脸忽然一红。见我羞赧,他食指拇指摸摸下巴,明显很得意。
“欢欢,今天早班?”
“嗯。”
“送你去单位。”
“时间还早……”
“那么趁现在去楼下散散步怎么样,锻炼身体嘛。”
反正没事,我点点头。
我已经很久没见过清晨的城市,大雨昨晚歇住,这时天蓝云白,泥土湿润,东方的太阳抖出透明的金光。街上汽车还不多,霓虹灯疏落,仿佛城市尚未醒来。
但街心公园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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