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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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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自跟纪春文和芦永拉上关系后,便不时亲自出马,有时也让姜雄代劳,分别请他佩去嫖去赌,四人交情日深,终于在陈炯明逃出广州城的那一天,四人在关帝像前喝了鸡血酒,交换了兰帖,结拜为异性兄弟——中国人就是有这种“优良传统”,总要设法结义金兰,才容易在心理上“情同手足”;加上了这个“兄弟”的名称,才似乎有了那种“血缘”上的亲密关系。从三国时的“桃园结义”、到隋唐的“瓦岗精神”、大宋的“梁山泊英雄”,直到今天的“亲如兄弟”或“同志加兄弟”,都在在表达出这种源远流长的意识。

至此,金城认为时机已经成熟:公安局的侦缉科长和保安科的副科长是自己的义兄,省城中又已没有了政府,正是一个大鱼食小鱼,扩张广龙堂的千载良机。这天晚饭后,他回到自己在小洋楼的房间,拿出那张“拒交捐款”的名单,仔细研究起来。

他先勾掉了可能或确实是向三山会或洪胜堂交了保护费的店铺,然后又勾掉了一部分可能是向省城中其他小堂口交了保护费的店铺——这样做便可以避免一下子树敌太多。还剩下二十来间店铺可能是跟堂口没有什么关系的。金城看着这些名单,一个计划慢慢在心中形成:利用关帝厅人马!

提起这关帝厅人马,在广东省城又是一件有趣的轶事。

在正儿八百的史籍中,对此并没有记载,但这个乞丐集团至少在前清光绪年间就在广州城中存在了,则是千真万确的。

最初他们聚集在省城西关一带,各级头目分别歇脚在洪圣庙、文昌宫、孔子庙、湄州寺、莲花庵等寺庙,而总头目就驻扎在西来初地的华林寺内,散处在市区和近郊破祠烂庙的乞丐亦归其管辖。

这一年,北方遭到严重灾荒,一个名叫陈起凤的花子头带着一帮乞丐南下广州。这人曾在河南嵩山少林寺当过几年头陀,有一身好武功,为人也比较仗义。来到省城后,势力日益壮大,最后压过了原关帝厅的总头目,这总头目自觉不敌,便知难而退,拱手“让贤”,原来关帝厅头目的世袭制也因而被打破。可谓胜者为王。

陈起凤“接收”了这份“家业”后,仍把关帝厅的大本营设在华林寺,自己则在西关置了豪华住宅,拥有几堂妻妾和一群奴婢。平时穿着纱绸衫裤,佩上金表金练,裤头挂上许多古玉,手执长烟筒,左右跟随几个保镖;到了要去拜访官府要人时,又换上长衫马挂,成个阔商富户的模样。

陈起凤平日在家呼朋引类,过着骄奢淫逸的生活。而他的各类贴身头目,则每晚到华林寺前天光圩和对街光雅里的仪仗铺坐收黑钱,有了钱便彷徉于西关的茶楼酒肆,穿插于陈塘之花街柳巷,这些寄生虫们迷恋于这种醉生梦死的生活,以至有正当职业也不愿去做。据说当年陈起凤有一个近身亲随,其姐夫做了南路的知府,便派人到华林寺找他去当钱粮师爷,岂料这个小舅子竟不愿赴任,回信给姐夫说:“宁与五百罗汉为伴,不为五斗米折腰。”(华林寺内有著名的五百罗汉塑像)这就成了广州人至今仍流行的一句俚语,叫“做惯乞儿懒做官”。

花子头陈起凤钱从何来?主要就靠群乞的“孝敬”和收黑钱。当年在他的辖区内,一般市民商户几乎都“买怕”他,每办红白二事,得先送“碧陈”(黑钱)到关帝厅,富家四五银元,中等人家二三银元,贫家也得送上一元几角,并讨回一张木板刻印的符咒式的黄色纸条,上书“附城花子陈起凤”七字,帖在门口,以免群乞的滋扰,使婚丧诸事得以顺利进行。据说这笔“碧陈”分为五份,丐头占一份,孝敬当地段警察一份,其余三份为关帝厅所辖乞丐的福利开支,供病号医疗和殓埋之用。当然,陈起凤自可中饱私囊,否则他哪住得起豪华居宅,养得起三五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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