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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1/3)

什么?“

“andremaurois。”

“他说得很好。”父亲点点头,“小红,你不觉得咱家已残缺不全了吗?”

“男女之爱也许可以弥补,”已是某文学杂志编辑的张红说起话来头头是道,“而家庭之爱永远也不能替代。”

父女无法求同存异。

苦恼的父亲不得不作出选择,不久,就与女助手结了婚,并搬到后者那温柔之乡去了。

张红的自由来源其工作的特点,她无须天天坐班,大部分时间在家里读书看稿。累了倦了,听听音乐,做点家务;要么斜依窗前独享自我;要么上街闲逛。

大街小巷,人来人往,都很相似,却永不重复。走走看看,其不可言说的快乐,是因为你从某一角度观察或聆听生活,永远比从大众渠道获知普遍的事实,来得解颐过瘾。

张红的这种癖好,自然也来源其职业的性质:与作家及其作品打交道。

这时,一个叫程志高的自由撰稿人闯进了她平静而稍显单调的生活。

几年前,外省青年程志高,挟一股文学新人的锐气,来京城“厮混”(系其本人措辞),果不负“天生我才必有用”之志,与张红第一次见面认识时,已是名气响亮的前卫小说家。

程志高善交际、朋友多,人前背后,称兄道弟,绰号“死铁”。来编辑部送稿那天,一看见责编张红,他当即作遗憾不已状:“我应该在这叠破打字稿上,加上一朵玫瑰。”

张红一笑,赶紧请坐沏茶。

如今的作家,要么非常世故深沉,要么有点神经兮兮,张红骨子里并不喜欢这个群体。程志高显然属于神经兮兮那一类。其个子也跟其志向成正比,很高,然而很瘦,简直是骨瘦如柴,就像是本匠师傅用几块板条凑合着钉起来的。与此相应的是,他的头发比张红的头发还长,自称受到足球偶像罗伯特·巴乔的影响,扎起了飘逸的马尾巴。

不过,张红对程志高的作品非常感兴趣,由起初的认同,逐渐变成爱好。“我注意到,你不仅有深厚的生活积累,还有相当广博的学识修养。”张红说,“我猜你一定读过很多好书。

能不能给我传授一点经验?“

“恰恰相反。”程志高哈哈大笑,“我最不喜欢正儿八经读书了。告诉你一件事吧:小时候在学校张榜公布成绩时,我爸为了方便地找到我的大名,总习惯从后面看起。”

“可你读了大学。”

“当然啦,任何考试都能作弊。对吧?”

张红也哈哈大笑。

程志高反而不笑了,空前严肃:“真的。我连自己的作品都一概不读,哪怕是为了自我陶醉。我习惯兴之所致、懒洋洋地看点什么,手边有什么就看什么。那书的位置一定要近在眼前,如果隔了两米远,我也就不会想起读它了。”

张红就觉得程志高矫饰夸张,而矫饰夸张后面往往隐藏着深深的虚伪,也许这是今天男人的通玻而女人更怪,明知对方有点虚伪,可干吗还被他的矫饰夸张所吸引呢?

这不?程志高第二次来编辑部闲聊时,真的给张红送花了,不过,不是玫瑰,而是——亏他想得出——一打棉花。

张红差点笑岔气。

程志高很不高兴:“笑什么笑,我的大编辑?为了这打棉花,我‘打的’专程跑到郊外的棉田做贼,这可是我平生第一次偷人家的东西呐。”

“真的?”

“那‘的士’司机还以为我是个神经病为了不使他过于不安,以致造成交通事故,我胡侃自己是美籍华人,联合国粮农组织官员,此次专为考察伟大祖国的棉花而来,争取数千万美元的无息贷款埃”“他信你啦?”

“no,no。”程志高摇摇头,“因为结果我付的是一张张皱巴巴的人民币,辜负了他对我的殷切期望。”

“你不是想给我送玫瑰吗?”张红瞧着手中荒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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