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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3/3)

生眉豆煲凤爪”)。难脚只有在作为茶时才叫“凤爪”吗?

外省人吃起来虽然从里到外也所余无几,不过,对于广州人的吃“凤爪”却多少有些看法。首先,这东西非但无,吃起来也有麻烦,崇尚“大气”的北方人尤为不屑。此外还有一文化上的禁忌。我很小的时候就听大人说,吃了会写不好字。后来我读到吴倩莲在一则访问中所说,她自幼就不敢吃脚,因为母亲说爪会撕破书,并且“很容易忘记从书本上所学的东西”。到了香港之后,每上茶楼,见到味的豉凤爪与白云凤爪都垂涎不已,却从未尝过凤爪的滋味。

至于外国人的友惊诧,就更是不在话下了。明珠台曾经播过一英国人制作的游戏节目don'tdothisathome,港译《敢玩俱乐》,内容全都是挖空心思设计来的惊险冒险游戏,例如要怕蜘蛛的人在一个封闭的狭小空间里与一大堆蜘蛛共,要畏的人从空中飞跃而下,等等。其中有一个例行的环节,是由现场观众上台品尝各“极度惊栗”的品,而这些品中就现过凤爪和蚕蛹。我记得凤爪场的那一次,扣在盘上的盖既揭,台上的六名英国男女起先还看不懂盘里究竟是什么东西,主持人一说,个个都吓得面无人,有人忍不住呕吐状,还有一个女人竟失控地惊叫起来。后来,一个勇敢的中年男人终于鼓足勇气,起来要了一,接着又咬了一……不用说,重奖属于勇夫。至于另一个也咬了一的女人,则被主持人凌空踢爆:咬是咬了,不过又偷偷吐了。

中国杂碎

在一些对中国的认知仅限唐人街的国人里,“炒杂碎”是一典型的中国菜。而式英语也早已纳了“杂碎”的音译“chop…suey”一词(似乎是基于台山话的发音)。不知为什么,在国,这菜还跟李鸿章发生了一些关系,故其全称为“李公杂碎”。我没有吃过唐人街的炒杂碎,不过“鸿章”和“杂碎”看上去绝对是一绝对——如果说之“鸿章”那么爪、之类,就是的“杂碎”;又如,长篇小说是“鸿章”,专栏则如杂碎,举一反三,以此类推。鲁迅在小说《赵曰》里写:“有些洋人信,把一切污浊的气味叫‘中国味儿’,一切七八糟不净的品叫‘中国杂碎’。”事实上,“有些洋人”之所以会有这认识,一方面固然是供应丰富之民族置于短缺民族的优越,另一方面,却也不经意地暴了此等足民族极其缺乏理杂碎事之能力,亦不能正确认识整与局之间的哲学关系。

“始臣之解之时,所见无非全者。三年之后,未尝见全也。”照张远山先生的解释,“三年以后,他已经看不见象暧昧、不可分割、没心没肺的完整,而是一个个独立、界限分明、肝胆相照的局。”无视全,当全没到,乃有。许多年以后,英国玄学派诗人邓恩(johndonne)财务了这中国式的整/局象/观:“英国不是与世无涉的孤岛,而是整欧洲大陆的一小块陆地。”其实,任何一个杂的广州人一直都很清楚,杂也不是与无涉的孤,而是一上的一小块

其实,唐人街“炒杂碎”的重并不在于“碎”而在于“杂”,是一非常拼贴的烹饪和饮态度,与这里正在讨论的“杂碎”不尽相同,后者的重在于主之外的细枝与末节以及主之外的边缘和另类。吃喝之外,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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