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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3/3)

小块用清油炸好,然后再放洋葱和胡萝卜炒,并酌情加盐加,约二十分钟之后,再把米放锅内,勿搅动,文火焖四十分钟后即熟。前,主人一手端盆,一手执壶,请客人逐个净手,待宾客全净手完毕,抓饭即被置于餐布之上,可直接用手从盘中抓吃。

至于“抓羊”则有调味和不调味两:西路的一派是调味的,除盐之外,还有洋葱、辣椒、姜片和胡椒粉等等。而北路的那一,尤其是在牧区,“手抓羊”的烹制十分简单,即以新鲜羊锅清炖,至七八成熟即捞用,免去了一切调味,削成小块之后,以手掇而之即可。

为什么手抓一定要动用手才好吃,为什么手抓可以完全不加任何佐料呢?有人认为,此乃民族情中的豪放基因所致,或曰,过去在草原上购买调味品殊为不易,调味全免的传统故而有之。这些解释都有理,但是说实在的,又都不太准确。手抓为什么一定得用手吃?为什么不加调味也能吃得津津有味?我想,这里面大概也没有什么更理,说穿了,这是由于手的直接介,胜过所有的,胜过一切的调味。

如果你相信此等“手抓品”的形成是因为人家在历史上缺乏相应的,就错得更离谱了,事实上,中国各少数民族在刀制作上的以及使刀的熟练程度,又有哪一个会逊于汉人呢?

世界上的已经足够让我们游刃有余并且得心应手地对应一切,尽东方人在运用刀叉上的熟练程度也已和西人的筷技不相上下,但是我们还是不得不承认,仍然有那么一小撮的,吃起来,还是以赤手空拳为上。

非用手“吃”不可的东西,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螃蟹,准确地说,是蒸熟的大闸蟹。大闸蟹全利的壳,无疑为提供了大好的用武之地:早在明代,就有工匠发明了全蟹工,初创时计有锤、镦、钳、匙、叉、铲、刮、针八件,故又称“蟹八件”,后又在此基础上增至十二件,有像现在的装家组合工。这些蟹工我在博馆里都没有见过,据说普通一的为铜制,级者则用白银,而且制作上极为巧。据行家考证,其中刮形状有像宝剑,匙像文房中的盂,盛蟹使用的是三足鼎立的爵。这些工又都以圆形、荷叶状的盘,盘底下亦有三足,三足均雕成龙状,三条龙起一只荷叶盘。吃蟹的时候,先把蟹放荷叶盘,用锤对整只蟹各个位敲打一遍,再劈开蟹壳,剪下螯和脚,分别用刮、镊夹蟹黄、蟹膏和各分蟹,每吃一分时先要匙,再用匙盛上佐料,一丁一品尝。

如此,大多数的蟹者(包括缺乏上述工以及对这些工缺乏耐心者),或者说那些全心全意享受大闸蟹的人,基本上还是选择直接用手剥。《红楼梦》里的薛姨妈不仅不缺工,还有人把剥了壳的蟹专程送到嘴边,但是她却对负责剥蟹的凤说:“我们自己拿吃香甜,不用人让。”

用手剥蟹的乐趣,非三言两语可以穷尽。李渔说:“凡蟹者,只合全其故,蒸而之,贮以冰盘,列之几上,听客自取自。”我相信李渔说的“自”就是动用自己的手指。不然的话,晋人毕茂世就不可能以“一手持蟹螯,一手持酒杯,拍浮酒池中,便足了一生”之言而名垂中国之“蟹名人”榜首。若讲究段,依赖工,恐怕“一手持蟹螯,一手持酒杯”就得改写为“一手持蟹螯,一手持‘蟹八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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