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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2/3)

页:虻的生父、蒙太尼里红衣主教死于心脏扩张破裂症;虻在遗书中向琼玛表白了平生的情,令琼玛哭成泪人儿,这位革命女从未如此哭过;一直暗恋琼玛,与虻实际上于情敌关系的玛梯尼得到虻的谅解,而玛梯尼对琼玛的,被琼玛忽略了。故事的结尾令我心颤:玛梯尼抱着哭得死去活来的琼玛。为什么玛梯尼要抱琼玛的哭泣?我知,玛梯尼琼玛。可是,玛梯尼抱的是琼玛为失去自己心的情人的哭泣,这等于说,玛梯尼抱的是为可能夺去自己所的人的哭泣。我突然觉得,勾魂摄魄的不是虻的革命经历,而是他的个人命运缠结来的人纠葛:虻和他的父亲、情人和她的情人。就革命故事来说,《虻》没有什么惊心动魄之,倒是他与自己的父亲和情人以及情人的情人的理关系令我心起伏。上的人纠葛不是因为革命活动缠结来的,而是由于“人的一个耳光”和知了自己是私生。一个误会的耳光和私生分伤害了亚瑟的自尊心,使他觉得自己生活在羞辱之中。亚瑟觉得必须离开自己从小生长的地方,逃离父亲和情人编织的理语境,到没有人认识自己的地方去。亚瑟制造假死,亡他乡。十九年后,他带着漂泊的伤疤重返自己的羞辱地,他之所以敢回来,因为他已是一个秘密激的成员,况且他已经改名为虻,脸上的多刀疤使人再也认不他就是当年的亚瑟。改名为虻,不是象征的,而是革命意识成熟的标志。从前,亚瑟是虔诚的修士,参加革命是——如志尼说的那样——“为了上帝和人民”。如今的虻对上帝、基督和教会怀着森而又毅的憎恨,革命不再是为了民族独立的民主共和,而是于自己“私人的痛苦”——虻自己说,他与自己的路边情人绮达在异国过着自在的生活,只是因为有机会解决自己“私人的痛苦”,才接受了革命同志的邀请。过去,亚瑟不赞同琼玛的“行动主义”,主张革命“必须忍耐”。亚瑟曾经对琼玛说,“大的变革不是一天得成功的”,“意大利所需要的并不是恨,而是”。这些倒还像一个教士式革命家说的话。如今,虻固执地认为,“短刀可以解决好些问题”。他以资革命活动家的气对琼玛说:“当革命到来的时候,……民众不应该习惯于暴力吗?”脸上总是弥漫着一神秘的宁静的琼玛觉得虻太过分了。革命当然需要行动,但所谓行动只是宣传和鼓动,暴力至多只是“迫政府”的手段,而不是目标。琼玛批评虻的暴力革命论:“使无知的民众习惯于血的景象,并不是提他们赋与人类生命的价值的办法”。琼玛向虻指,“每一次暗杀,都只足以使警察变得更凶恶,使民众更习惯于暴力和野蛮,因而最后的社会秩序也许比原先要更糟糕”。虻对琼玛的这些观轻蔑地一笑,在心里回答说:这是彻彻尾的修正主义。虻同琼玛经常吵嘴,俩人对人德、宗教乃至人类社会的混和祸害的源都说不拢。琼玛以为,人类社会不幸的源在于“对人的神圣不够重视”,虻挖苦琼玛的这看法是一“病态的”宗教心理,“要树立起一东西来向它崇拜”。虻的革命动机明显主要针对教会,他要与自己的生决裂。他对琼玛直截了当地说:行刺当然只是一手段,但它的目的不是反政府,而是“连铲尽”教会的“威信”。琼玛虽然是革命党人,对教会还是崇敬的,她觉得虻的革命观念是要唤起“在人民心里熟睡的野”。对此,虻坦然回答:“那么我就算是完成了不辜负我这一生的工作了。”琼玛显得仍然是修士式的革命者,虻却从修士式的革命者变成了屠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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