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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3/3)

的典型范例。

神病疾病分类学中蕴涵的正确概念成了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焦

神病常常与医生的主观臆断、夸大其词有关,尤其女在婚恋问题中的行为表现可能被视为一不正常。一些绝对禁止的行为包括:上自己的父亲、女恋、上一个年龄比自己小好多的年轻男人、女*狂或者纯粹就是为了玩乐而一天换一个伴侣。特拉特在他的小说《神错者暂时的意识清楚中》中写:“所有的女都是情型的,而情几乎就是一癔症。”她们在男主宰的与家生活中的地位不平等是造成痴呆的原因。反之,只有家幸福和睦,她们才会心智健全,成为一个完全正常的人。

神病是一个名门望族的最大不幸。在那些患有神病的女中,许多是被抛弃的情人、经历了一段失败婚姻的女、受到丈夫欺骗的妻或者痛失的母亲。男神错则更多地与盛衰变迁以及自己事业的成败有关。破产、挪用公款,还有赌博——这些都被女痛斥为男神疾病的主要原因——被收容在神病院里的患者中男占绝大多数。

警察对那些制造混的人加大了制力度,但是神病院的人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在不断增加,其原因主要是家冲突所导致的个人悲剧,而对于家冲突悲剧,只有医生可以起到法官和仲裁者的作用。

当婚姻现矛盾时,很少有好的结局。虽然1816年的离婚法被废止,直到1884年才重新立法,但是分居是允许的。伯纳尔?施那普对1837年(因为从这一年才开始有统计记录)至1914年间合法分居的特与演变过程行了研究。

他发现分居案件并不多,即使在1880年前后的峰期每年也只有大约4000宗,或者说每1000个婚姻家中只有13个分居。但是在1851年颁布了一项对提离婚申请的一方提供法律援助的法令后分居的比率以惊人的速度增长。以前经常被中产阶级使用的那些程序现在被下层社会所采用。1837年至1847年期间,所有的离婚申请中只有24%来自于“工人、仆人或者家主妇”,但是到了1869至1883年,这一数字飞速上升到了。而且分居好像成了女的一习惯,女的申请占到了86%以上,最时达到93%,而且大多数是年龄比较大、结婚多年的女,基本上都是母亲。通常她们并不是因为实在难以忍受丈夫的通行为而被迫走上这条路的,“这些申请分居的女是因被待而心灵破碎,而并非被丈夫所欺骗。”分居现象在法国北、城市化程度较的地区比较常见;受教育程度比较的人分居的比率也相对要。总之,与离婚一样,它成了现代化的一标志。离婚率的地理分布情况与分居是一样的。达洛兹的法律词典最后为分居的理由加了这样一条注释:判例法是改变德观念最好的指示

冲突方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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