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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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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王小波的为人、生活、创作这些问题,李银河经常接受媒采访。这些已经开始引起人们不小的争议。很多人认为,李银河应该自己的事情,不要靠死人名。后来的事情则引起了人们更大的争议。

2004年5月,李银河将他们夫妇二人20多年来相互的通信(很多通信可以看作是情书)公然版面世。这本情书的题目是《你就像生命》,内容是夫妇俩从恋到结婚20年来的往来通信。情书写得十分动人,想想看,一个小说家动了真情,写的情书会是什么样。当然,李银河写得也不错。这本书大概印了三万册,卖得不错。据说,两三个月就全脱销了。

5,情书该不该

总之,看到有一群人如此喜小波,既在我的意料之中,又令我到欣。我早就知,小波并没有死,他仍然活在一些同周围的人群相比生命力最旺盛、最有创造力、最富于幽默的人们的心中。”2

与此同时,各各样的评论也从四面八方蜂拥而至。有人赞成,认为这是对年轻时代情的纪念;有人反对,认为她是在亵渎情;有人谢,因为她把丽的情让大家分享了;还有人批评,认为她没有权利版《情友们评论的内容。这些评论的内容可以如下简化。情书是两个人写的,李银河有没有权利单独把它版,这属于法律范畴的问题;情书是两个人的事情,自己记在心里就好了,把它版的法对吗?这属于德范畴的问题。

对文嚎《愤青时代》的评论文章中写:胡的小说脱胎于王小波,却又呈现“青于蓝而胜于蓝”的态势来。

李银河说过这样的话:“我关注的是权利,就是一个人是不是有权利某件事。如果有权利,那他就可以;至于德的问题

再看德,李银河说过,德问题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我发现她说得很对。你看,同样一个版情书的行为,有的人赞成;有的人反对。那么,李银河自己对版《情书》的行为是怎么看的呢?李银河说过,现在看他的情书就像是一件艺术品,有一意义,是王小波作品的组成分。王小波不止属于她自己,他的作品应该被人看到,将来的研究者也可以把它当成研究材料。李银河说的是真话,她没有说谎,也不是在为自己的行为开脱。因为这样的话,不是在情书版之后说的,而是在很早以前,她就说过类似的话。那时,她还没考虑过版情书的事情。3

那么,李银河对这些“走狗”们是怎么看的呢?

有关《情书》版应该征得王小波同意的说法,既不可能,也不必要。不可能是因为王小波已经去世了,你怎么征得啊?不必要的原因是这样的。如果王小波活着,他享有著作权,有权决定是否将起作品版。但是他死了,他的作品是否版就由其法定继承人(也就是李银河)决定。因此,李银河是有权利版情书的。法律范畴的事情已经解决了。

李银河说:“我发现,人们看了小波的小说有两截然不同的反应。一掌,跃跃试,上就想自己也来写一篇;另一人偃旗息鼓,知难而退,从此打消了文学青年的念。小波的小说所引起的反应使我觉得很有趣,我暗想其中的原因,大概是他的小说使人到,写作竟然能够是一件如此有趣的事情,他写作时所经历的快乐染了人们,使他们觉得心里的,很想一试手,也来受一下写作的快乐。的确,我看到不少青年发表对小波文字的读后时都说过这样的话:原来写作可以是这样的呀。

我没看过胡的作品,所以也不可能评论。这里只是略提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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