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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1/3)

“喜欢?”

“谈不上。多少也算是一种艺术创作吧?”

“呃,算。吃也算。”

“不会做菜的人也只能这样参与了”

“不能光吃,要说啊!太咸、太甜、太黏……哦,这个不错!……唉!抄饭的原则都不知道啊?要用隔夜饭啊!表妹”

“哈,一幅蛮懂的样子”

“哪里哪里”

“酒喝多了还是车开多了?脖子疼啊!”。季晚左一下右一下的歪着脖子。

“需要非专业人士按摩一下?”

“你总算懂事了,臭猫”

我拿起纸巾奋力的擦完手,牙齿咬着吸了三分之一的烟,绕到季晚背后,伸手触到那只蓝色的蝴蝶。等等,梁朝伟也是这样给王菲按摩的,场景:重庆森林,部位:小腿,台词:每一次她回来,我都会为她按摩小腿,因为做空姐真的很辛苦,女人的小腿是最性感的,自从她走了之后,我很久没有接触过了。梁朝伟其实不如我幸运,王菲的小腿上,没有蓝色蝴蝶的纹身。

我们循着大学约会的模式,下一项目:音乐店。

唱片架上琳琅的堆满贴着消费指标的音乐cd。久违了!蹲在纸箱边埋头翻找打口cd的年代,不停叨念着:妈的,文化沙漠。dizzygillespie、billevans……手指从什么时候开始?只愿在这些名字上停留。几年前很难找到它们的,那时候的爵士乐在中国,几乎还不如我出名。

我来到鲜有人光顾的这个群落,一一巡视着基本上以黑脸组成的cd封套,黑色背景不时闪现出乐器的弧形反光。仅仅是这样的浏览,也是一种幸福。

raycharles,那个黑皮肤、黑眼镜、荡着黑笑容、淌出的音乐也是黑的,宛如黑色的预言,一下拽住我的心,就从未松手。

音乐有时会像毒品,像爱情,由季晚这个名字而引发的、一系列的、泛出陈年芬芳的梦。

最有理由放弃的人,什么也没放弃,构成ray生命里的三大元素:音乐,毒品和女人。从小就失明的他用灵魂和手,来感悟和创造,“手美的女人就美了”,手给了他审美体系的第一块基石。

看着季晚在cd上划过的手,有如某电影的某个过渡。

“从出生起,音乐就在我的体内滋长,像血液一样。”ray宽慰的笑着,为什么不说像灵魂?“geiaonmymind”被ray天籁的嗓音吟唱着,对不理解、不接纳自己的故土的眷恋和哀愁。第一次听时,我一条筋的把它理解为对逝去友人的追忆,其实这两种情感,何止一次的极其相似?

“好了吗?”。季晚什么时候来到我身后,手里捧着中意的音乐。

“好了,只想看看……大多都有了”。ray忧伤的歌喉还在我的思维里漂荡。

“你喜欢这些?”

“呃,非常”

“这种……也能听?”。季晚蹙着眉,顺手拿起一张,戴着黑礼帽的gillespie和他那斜刺里冲出个喇叭的小号,笑了起来。

“太能听了,哈哈”。唐僧拿着白晶晶用青蛙变的馒头,问:‘能吃吗?’时,八戒就是这样笑出来的。

“用耳朵来听?”。季晚投过来对兜售音乐的小商贩的不信任。

“用心”。我捂着胡兰入党时的手势。

“说你个鬼!”。

“我第一次听爵士乐”。又想起那张似乎是复印的、粗糙不堪的封套。“是谁演奏的?记不起来了。整整一张cd,只有大提琴被像贝司一样弹奏的声音,咚咚咚……”。我尽可能回忆起那些粗野但甜蜜的音符。“音乐放完后,我一直不敢去关音响,呆坐了2个多小时才第一次挪动了身体”

“睡着了?”

“我要怎样表达对你的崇拜之情?”,我要找块豆腐,一头撞过去。

“收到,别费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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