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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3/3)

斜对面那个不跟咱们说话的就是嗡嗡吧?〃

◇迎◇访◇问◇book。hqdoor◇

第7节:一塌糊涂(7)

看了我一,笑了:〃没错。〃

这时,门开了,菲菲走了来,手里拿着三个苹果,一把小刀,门便削,给嗡嗡一个,小一个,自己一个。我没有,在边上坐着。

菲菲对小说:〃我爸总算走了,你刚才走的时候,他还对我说,你以后可不许这样的男朋友啊!〃

大家都笑了。

然后,小与菲菲说了几句话,我们便走了,走前约两个姑娘去玩,菲菲答应了,嗡嗡说,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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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时,坐在小的车里,我如释重负。小对我说:〃下次我一定把嗡嗡也给约来,怎么也得一人一个呀!〃

我说:〃不用,真的不用。〃

说:〃哥们儿说话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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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果真算数,两天后,他便开车把两个姑娘接到东地一个歌厅里,又把我叫来,我们四个人一起唱卡拉ok。小会唱歌,在大学时便抱着一把吉它给姑娘唱,现在他是拿着话筒唱。菲菲和嗡嗡都喜唱。那个小歌厅又脏又破又黑,四个人100块钱便能泡上一个小时。上一个粘着碎玻璃的旋转灯晃得我睁不开睛,我只记得嗡嗡唱了一首《明天我要嫁给你啦》,我喝了两筒可乐。

然后,我们四个人来到了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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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问题,就是没房,他一直住朋友家,我是他的朋友之一,幸亏他朋友多,因此一个月也不上我几天。小认为,我那里有个书架,里面有很多书,看起来不像个人的住,我又有很多录像带,可以放给姑娘看,而且,我不怕得罪邻居,闹到多晚都可以,还有,我会饭,半夜不用开着车四找饭馆,因此,就认定我家适合嗅,凡新认识的姑娘必往我那里带。当他带一个姑娘来的时候,往往面歉疚,十分不安,而带两个来,便面得意之,极情地把其中更难看的那个介绍给我。

是我的大学同学,一直住东地。我从城里搬过来后与他在一个饭馆相遇,他大喜,亲切地与我叙旧,我在东地也不认识什么人,见到他自然十分兴。东地位于北京城正南10公里,非常偏僻,很多北京人都不知这个地方,这里是航天运载火箭研究院所在地,其名曰:航天城。我父亲在这里工作,分到一住房,房空着没人住,我便沾光搬了过来。这样,城里的朋友找我十分不便,我去混,半夜回来连租车也找不着,因此,这里很难外,极适合迫写作。我搬来时决心很大,想写完一个长篇再说,不料才过一个月便觉失算,因为我独自一人的后果往往是每天睡10个小时觉,在醒着的14个小时里,打4个小时电话,5个小时饭,发5个小时的呆。

bsp;第8节:一塌糊涂(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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