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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2/3)

事到如今,我也懒得再领着读者兜圈了,我想我还是讲讲我是如何机智地诱了嗡嗡的吧,时候已到,故事应该开始了。

她一笑:〃是你呀……〃

她找到手机,看了看,一下关掉:〃讨厌,没完没了

于是,我便动,去寻找我的伴侣,它合适不合适,先变成人再说别的。

我就是这么的。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快,我就能够在外面搭上姑娘了,可惜我那时没把嗅与选搞清楚,所以一直暗暗难过,认为动的效果不甚理想,直到有一天在一个酒吧趴在桌上吃薯条之际,耳边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请挪一下……〃

我一回,是刘琴,我们背靠背坐着,椅挨在一起,她的衣服被夹在当中,而衣兜里的手机正在响着。

我开始尽量与过去的朋友联系,夜间外。为此,我把存款尽数拿,买了一辆捷达汽车,开着它四转悠,到公共场所混时间,看话剧、看电影、听音乐会,行音乐会也去,连舞蹈都看,画展也去,还换饭馆吃饭,一晚上与几个醉鬼留连于好几个酒吧。总之,什么都行,只要能碰到更多熟人,碰到一个熟人就能把熟人周围的人都认识,这样积累下去,只要上足够的时间,在北京这地方,你就会认识几乎所有常在外面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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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不客气地说,这件事全赖刘琴,还有一分账要算到小与菲菲上,当然,徐静与赵燕这俩姑娘也少不了,正是这些当事人一步步离我而去之后,才剩下我与嗡嗡两人。这还得浪费唾沫先从刘琴说起。

◇迎访◇问◇bsp;第33节:一塌糊涂(33)

被我的想象力所控制,在存在的暗夜里打一团亮光,我可以令它温馨,也可令它有香味。任何可以使我到安心的办法我都会尝试,我只能依靠我的记忆生活下去。我需要一片混沌的舒适,我需要忘记自己,我需要让我的存在平添闹,我需要写作。我相信,我能安自己,在叙述中,我不会迷失,因为我知我的职责,我是一个笨作家,我要写畅销书,我要与人生聚一场后再恋恋不舍地离去,我要走向一座园而不是一片废墟。我要走园,去把那五颜六朵都摘落,我领着你,我的读者,我要让你与我一齐忘情地在人世间玩耍。我骗你,为的是让你兴,让你开心,而不是带你荒漠,与你一起相互偎依,一起惊惧不安,一起陷苦恼。我不想那么,我不想与任何人一起无法脱的险境,我要撑着不往那倒霉地方想,尽我知,我并不备变地狱为乐园的天赋。

与菲菲仍在我那里生活,他们多数时间不吵架,可一旦菲菲认为小对她不够关心,就会吵。小呢,在他与菲菲单独相时很好,可一旦他见到菲菲的漂亮同学,就会被她们的貌所打动,就会幻想换换味。这时,他往往不够耐心细致,对菲菲的要求有所大意,就会嫌麻烦,他有时会认为,要是到一个比菲菲更漂亮的姑娘他就会对她更加好。事实上,他总在幻想着把其他漂亮姑娘编他的后,不幸的是,他不是一个皇帝,甚至是个居无定所的浪汉,人世间,除了一个他不太回的家与一辆夏利车以外,他几乎一无所有,在这个如此势利的社会上,他的想法惊人地不切实际。事实上,就是把比菲菲更难看的姑娘他的后都有些难度,想想看,一辆夏利能装得下什么呢?但小也有清醒的时候,他一旦意识到菲菲十分难得,就会对菲菲关怀有加。这往往发生在两人吵架之后,和好如初之时,那时,两人就会表现幸福的样为旁观者的我便会明白〃只有神和野兽是孤独的〃那句话的义。我是说,我认为自己像只野兽。

我搬动自己的椅,对她说,〃这电话肯定不是我打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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