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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2/3)

覆国兴

代中国的帝王除“三六院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之外,还有众多后佳丽,更为欧洲一些君主望尘莫及。至于民间,中国古人在一妻之余的纳妾现象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还以敦煌为例,《敦煌零拾?十二时》有云:“纵然妻三五房,无常到来不免死……广置妻房多系绊”。一夫多妻制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在男权社会中男统治、压迫、玩的社会现象,男可以更多地满足自需求和多生育女的需要。在古代社会中,有些人即使只有一个妻,这一夫一妻制也并不一定完善,因为这一夫一妻制往往是以通和卖为补充的。可笑的是,中国古代的这陋习居然还曾被日本所沿用,并被视为一法定制度。在《塔尔玛德法典》中就有过“贤者曾予以忠告,男的妻不应超过四人”的规定。在据说是德漠斯泰尼的辩护词《驳斥尼埃拉》的结尾中,作者陈述了一段所谓的格言:“我们拥有情妇,是为了享受快;我们纳妾,是为了让她们每天来照料我们;我们娶妻,是为了有一个合法的后代和一个忠诚的家女卫士。”1据考证,在国外其他国家中当时也有许多男的妻还不止四人。'上一篇''下一篇'古代女的份和地位

女计不愧为一绝妙的兵计。汉代时期,边境屡受匈侵扰,军事实力渐渐向着呼韩邪倾斜,汉献帝百般无奈,便了个假公主送去和亲,以此保得汉匈两家一段时间不再生事,此人就是被后人誉为中国古代四大女之一的王昭君。

除四大女之外,中国历史上还有许许多多关于一个女人改变整个朝政命运的传说,有如妲己,有如赵飞燕,有如陈圆圆,有如苏小小……等等。她们之所以能在男人的国度里载舟覆舟,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男人难以褪尽的情情结。不是吗?当年秦国国君楚若不是因为贪恋女逸过度,那么统一中国的第一帝很可能就不是赢政了。



隶社会后期,尽还残留着原始隶制的遗痕,但女人的命运似乎已经不像隶制那样悲苦。在这社会里,大多数的女可以据自己所的地位和生存条件来选择自己的给予。所谓良家妇女,是指把看得与自己的生命一样重要、一生只与一个男人相濡以沫的女。后隶社会带来了商业的兴旺,人们把“没有什么不能卖”的意识瞄向了的商品化。大约在公元前685年,齐国相仲在桓公支持下,在王开设女市和女闾,于是产业就这样形成了。产业的主女,女是男人们在妻、妾之外另一选择的对象,是男人消费的一

女计固然为现代人所鄙夷,但在古时候却不失为覆国兴。当年越王勾践“十年磨一剑”,此“剑”便是女西施。西施无疑是丽的,便成了男人手中覆国兴的一个棋

追溯远古的隶制社会、母系社会的母崇拜解后,由父系主导的各落首领通过战争、掠夺、弱来扩张自己的势力。战争的受益者除了扩张地盘外,还有数不尽的战利品——人。一般而言,战胜方把战争中所捕获的俘虏均沦为隶,落首领(隶主)可以任意地霸占自己想要的女或支给予,而女对自己的却没有支权。因此形成的局面是:隶主享有“用”不完的女,而无权无势的男却只能地守着单老去、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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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兵家大计中有一计曰“女计”,其计策在《孙兵法》与《三十六计》都可详见。古代有过不少成功的战例与女人有关。这并不是说女人参与了战地的指挥或拼死战场,而是被男人用作以弱胜的一“绝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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